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办督发〔2022〕6号)要求,9月21日至29日,省文物局、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四组赴成都、绵阳、乐山、达州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重点检查了武侯祠、乌尤寺、七曲山大庙、三线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渠县汉阙等31处文物保护单位,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文物博物馆单位是否做实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完成安全责任人公示公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配备、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文物安全隐患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存在的文物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未作穿管保护等情况;二是消防设施不健全和管理不善,存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灭火器过期未更换等问题;三是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值守人员调换频繁或年龄较大,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使用不熟悉的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要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文物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文物博物馆管理使用人要牢固树立文物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将文物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二是要细化文物安全防护措施,文物博物馆单位特别是对公众开放的单位要认真研判文物安全形势,加大火灾等隐患风险的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确保文物安全。
相关市(州)文物、民宗、公安、应急和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赴成都检查组实地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津观音寺
赴达州检查组实地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坝遗址
赴乐山检查组实地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乌尤寺
赴绵阳检查组实地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线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