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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6月18日,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后,我市赓即召开巴中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贯彻落实国、省要求,研究部署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陶斌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赵建仁主持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成效,特别是通江县开展的国家普查试点,试点经验在全国交流并获省四普办通报表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当前全市普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推进我市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强调,第二阶段实地调查事关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要强化政治导向,深刻领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保护是不可挑战的国家意志”“文物法规是不可辩护的法律规定”等重要要求。要强化目标导向,认真学习上位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标对表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强化问题导向,既要充分推广通江县试点工作经验,更要梳理解决好普查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坚持应保尽保,摸清文物底数,建好数据库;要切实加强经费、人员、装备保障,落实好“两个一律”工作要求,弥补普查工作短板。要强化质量导向,持续开展普查培训,掌握普查标准,市、县(区)四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以“发点球”形式予以督办,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各县(区)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文保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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