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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三举措加强革命文物保护

2018-08-02  巴中市文化交流网  

  摸清家底。依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面摸清巴中市文物家底,编制了文化文物名录库。据统计,巴中市现有可移动文物92414件(套),其中珍贵文物4259件(套),一级文物55件(套),二级文物244件(套),三级文物3957件(套),一般文物70647件(套),未定级文物17511件(套);不可移动文物340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72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83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9处。

  加强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全面梳理划定辖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严格落实“四有”要求,对革命文物的标识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安装。科学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全面实施村镇、社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2017年出台巴中市首部地方性文化保护法规《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川陕苏区苦草坝后勤中心革命旧址群”等45处65点不可移动文物申报四川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遗址8处,古墓葬10处,古建筑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处和石窟寺及石刻7处。

  传承利用。全市12家博物馆、纪念馆全面免费开放,建成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国家级4个省级2个、全国红军小学4所。每年利用博物馆日等节庆活动,举办红色革命文物专场展览会10场次,利用流动博物馆车把革命文物送到学校、企业、军营、社区、乡镇等进行巡回展览,大力宣传红色革命文化。引进文博专业人才30余名,编撰出版红色革命书籍30余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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