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清零”之后,旅游业要继续发挥综合性高、覆盖面广、融合力强、市场规模大等产业优势,下足“绣花功夫”,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约评论员 王德刚
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多年来,旅游业一直是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通过规划帮扶、咨询帮扶、教育帮扶等智力扶贫工程,资金帮扶、投资帮扶、合资合作帮扶等产业扶贫工程,许多落后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走上了脱贫之路。此外,乡村旅游合作社、农民股份制等新型集体经济模式,通过分红和集体福利等创新做法,为因残、因病、因老等失能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找到了新的路径。
贫困县的“清零”并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奋斗起点。脱贫不再返贫,才是真正的脱贫;乡村全面振兴,才是真正的小康。扶贫事业涉及经济、文化、生态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需要长期不懈、有效衔接、接续推进。旅游行业要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发力。
首先,要巩固脱贫成果、提升扶贫效果,防范和杜绝返贫现象发生。旅游业在产品开发、管理运营、市场营销等方面有其自身规律,贫困地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取得的扶贫成果也需要长期和常态化的维护。特别是对于那些通过各类帮扶行动扶持起来的乡村旅游经营业主、贫困村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和其他乡村旅游企业、组织等,要通过持续和综合性的帮扶,着力提高经营者的市场意识、产品开发能力、服务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即提升他们的内生发展能力,最终使他们彻底摆脱“帮扶拐棍”,真正实现由帮扶脱贫到自我脱贫、再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转变。
其次,要在贫困县摘帽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扶贫成效,瞄准相对贫困问题着力攻坚。脱贫不等于致富,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之后仍然存在着“相对贫困”问题。微观上,部分人口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依然较低,宏观上,城乡之间差距拉大、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不均等现象短期内无法完全扭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就是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福利均等化。因此,旅游业要继续发挥融合、嫁接能力,通过“旅游+农业”“旅游+村庄”“旅游+民俗”以及市场互动、消费扶贫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通过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深化农旅融合、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等手段,全面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福利均等化。
再次,要着眼长远再接再厉,继续谋划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关于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内容中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旅游行业要积极响应国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部署,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的全面发展,继续发挥旅游业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综合促进作用,为贫困人口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促进小业主、小商业经营发展。要改善乡村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与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合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设施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要推动乡村传统建筑、艺术、工艺、民俗风情等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利用,使当地的历史文化得以传承,促进地方特色的保护和持续,增强当地人的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
经过多年来的旅游扶贫实践,我们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发展模式、管理体制、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文化进步、生态优化,在乡村人才培育和农村组织建设等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贫困县“清零”之后,旅游业要继续发挥综合性高、覆盖面广、融合力强、市场规模大等产业优势,下足“绣花功夫”,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