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措施》。其中,支持文旅品牌创建,成功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AAA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给予一次性创建奖励500万元、50万元;支持文旅重大项目实施和龙头企业发展,对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项目、新升规入库的企业、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首次在国内外(含境外)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1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实施引客入巴奖励,对市外组团到巴中旅游的旅行社和涉旅组织,给予400元—13万元奖励;支持巴山民宿发展,鼓励巴山民宿聚集化发展,评选“十佳精品巴山民宿”,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支持文旅商品研产销,鼓励具有巴中特色的文旅商品参展参赛,依据获奖等次分别给予0.5万元—5万元奖励;促进文化旅游消费,鼓励打造旅游演出剧目,支持举办重点节庆、展览、会议、赛事活动,定期评选“巴中旅游餐饮示范店”和“巴中名小吃”,给予1万元—200万元奖励;支持文艺作品创作,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奖项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单位,依据获奖等次分别给予2万元—50万元奖励;提升文旅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对文旅从业人员技能大赛获奖的,依据获奖等次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支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每年设立专项资金200万元,培育“旅游+”新业态项目;推进智慧文旅建设。建设全市文化旅游云平台,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巴中文旅智慧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