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川陕苏区将帅碑林纪念馆纸质照片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川陕苏区将帅碑林纪念馆纸质照片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58000.00元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捌仟元整);
3.项目内容:拟对部分纸质照片高精度扫描、数码精修、色彩复原和标注照片内容文件名,具体如下:
(1)2000张旧照片数码扫描电子档;
(2)500张旧照片色彩复原;
(3)500张旧照片数码精修;
(4)1000张旧照片标注照片内容文件名。
3.履约期限: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
4.价格形式: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应包含:履约全过程的设计制作价格、税收、运输、装卸、仓储、人工等本次采购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即包干价。
5.安全责任:在履约全过程,供应商自有人员和聘用人员安全责任以及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验收方式:乙方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后,由本单位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二、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2.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
三、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2.前来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须提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四选一);
①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也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的资信证明;
③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④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二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下四选一):
①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按照实际缴纳月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
③投标人属于减免税收或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8.投标人没有因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处罚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2.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①提供报价承诺函及报价表原件;
②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
四、项目款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0%,乙方完成合同项目超过70%经甲方确认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给50%,乙方全部完成项目并经过验收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40%。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3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领取纸质照片并准备相关资料,具体评审时间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红碑路南龛段42号
联系人:罗昊 联系电话:13547308891
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