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0月《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从2024年5月1日起到2025年5月30日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转入实地调查阶段。连日来,全国各地着力部署、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自上而下统筹协调
近日,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成员赴全市16个区,指导各区借鉴东城区试点经验,以街道或乡镇为单位,科学选定文物普查启动区域,推动全市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截至5月15日,全市16个区结合辖区文物资源情况,组建了49支普查队伍,科学选定了20个乡镇、街道,陆续开展宣传发动、资料收集及新发现线索摸排等工作。北京延庆区培训先行拉开序幕全面启动文物普查实地工作。为全面推进延庆区文物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好各乡镇广大文化组织员、长城保护员等社会力量,延庆区四普办根据全区文物点位分布和基层工作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分片区在区博物馆、八达岭、沈家营、永宁、四海同时开设5个“四普”培训班,就近组织全区所有涉及文物保护的村级群众文化组织员和长城保护员300余人参加文物普查基础培训,由延庆区四普队领队和骨干人员开展现场培训。接下来延庆区四普办将通过梯次培训,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普查队伍,以“四普”为契机培育一批懂文物、善履职的基层文物保护人员,在确保高质量完成“四普”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延庆区文物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加强文物管理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17日召开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视频例会。自治区级文物普查试点单位赤峰市松山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作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各盟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四普”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作汇报。自治区、各盟市和旗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150多人参加视频会议。会议强调要督促落实经费,各地要加紧沟通协调,确保普查经费尽快拨付到位。要推进普查设备配备进度,确保普查设备尽快发放到位。要强化队伍建设,对普查队伍薄弱的旗县区进行重点帮扶,提供技术支持。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盟市普查办要建立普查信息报送与通报机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适时推出专题报道。要建立周调度机制,各盟市普查办要坚持每周对各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本地区普查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至自治区普查办,确保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取得实效。
福建省“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召开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视频调度会,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就“四普”工作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存在问题作汇报。会议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继续完善普查队伍,文物点数量多、普查难度高的县(市、区)要及时扩充普查队员数量,充实专业人员,提升队伍素质,壮大队伍力量;二是督促落实经费保障,第二阶段实地调查资金需求量大,各地要及时足额追加经费预算,尽快拨付到位;三是抓好培训和试点工作,各地要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好“四普”培训和试点工作,准确把握普查试点工作的新目标新思路新方法,确保实地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提高普查设备采购效率,尽快发放到位;五是积极发动全社会提供新发现文物线索,做好线索整理,切实把此次普查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六是创新思路,重在实效,根据各地情况大胆试验和创新,要加强经验的分享和交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江西省“四普”试点总结会暨第二阶段工作推进会5月16日在吉安召开,全省“四普”实地调查、数据采集等第二阶段任务全面启动。会议通报了全省“四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分享交流了省级普查试点工作经验,各设区市四普办负责同志汇报了工作进展和计划。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国家四普办有关精神要求,总结交流普查试点经验,在实地调查中推广运用,推动“四普”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经费保障,采购普查设备,为普查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要创新工作方法,发挥文物部门主力军作用,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动员宣传,让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要践行“应保尽保”原则,坚持“边普查边保护”,加强政策研究,严格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实地调查全覆盖。会议要求,各地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饱满状态,抢抓机遇、鼓足干劲,确保四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质增效,按时保质完成普查复核和新发现调查登录等工作任务。
5月20日,四川省为扎实推进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引导广大民众更加了解普查、充分支持普查、积极参与普查,发布了“四普”志愿者招募公告,面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四普”志愿者将由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参与文物普查工作,可优先参加文物普查机构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获取有关文物普查资料;优先参与“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评选等。
培训交流夯实基础
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政策辅导与业务交流活动(第一期)日前在石家庄市举行,在“四普”全面转入实地调查的关键阶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掌握扎实本领,为河北省“四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活动邀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及信息数据组、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相关技术人员、专家授课,培训内容包括田野考古调查、地上文物调查基础知识,不可移动文物违法案例分析,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解读,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解读,普查系统与软件安装使用、实地调查现场教学等。在为期5天的活动中,来自石家庄、邢台、邯郸、沧州、衡水、辛集6市以及下辖89个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骨干共100人参加。
近日,河南省举办全省“四普”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河南省博物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龙门石窟研究院、郑州大学等单位专家和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相关同志进行授课。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定名、年代、计量标准解读,建筑遗产的田野调查与记录,田野考古调查的方法与实践,变更文物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解读,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其他(含文化景观)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知识讲解、普查认定、分类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解读,普查实地调查现场教学,试点实践交流,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操作实务等,为全面铺开实地调查打下坚实基础。本次培训由河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来自省军区,全省各市,各县(市、区)普查业务骨干等27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
为全面推进海南省文物普查工作,提高文物普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海南省近期举办了“四普”2024年度培训班。省“四普”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人员、各市县普查人员、专家咨询组、工作人员等15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分文物普查理论教学、上机实操、现场教学几部分,课程内容包括普查总体形势与要求、普查实施方案解读、不可移动文物基础知识详解、普查系统和采集软件操作实践等。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前往儋州东坡书院和洋浦盐田开展普查现场教学,使学员们熟悉掌握文物普查数据采集、登记、上传、审核等各项规范要求和流程,为开展下一阶段普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课程丰富,内容扎实,形式多样,经过学习交流,不仅对普查的重要意义、总体形势、工作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了实操技能,更加明白文物工作者责任重大,今后在普查工作中将学以致用,切实把培训效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普查工作成果。
日前,青海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班在西宁举办。各市州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区)文物普查业务骨干、省普查指导组全体成员、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近100人参加培训。培训以专家解读讲座和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邀请了青海省四普办成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多位专家为大家授课。课程内容主要为六大类不可移动文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普查认定、分类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以及“四普”系统架构及网络安全要求、综合管理系统及采集软件安装使用问题答疑等。培训期间,省四普办成员带领全体学员前往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总南村总寨娘娘庙和总寨堡玉皇阁两地参加普查实地调查现场教学。通过培训,学员们进一步掌握了文物普查的基本方式方法、现场文物信息采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的录入等工作内容。普查培训是普查第一阶段的重要任务,也是第二阶段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文物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登记工作的重要保障。此次培训结束后,青海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进入实地调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