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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推介活动

2023-12-14  国家文物局  

  为加大文物工作宣传力度,总结文物宣传工作经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参与文物宣传报道,提升文物新闻宣传质量与水平,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物报社,组织开展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推介工作。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文物局

  承办单位:中国文物报社

  二、推介范围

  (一)参评作品为2023年内刊播的文物新闻作品。

  (二)参评单位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编发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

  (三)参评人员为媒体记者、编辑、评论员,须在现单位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发的记者证,近5年内没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

  三、推介标准

  (一)政治导向、舆论导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增强“四力”要求,体现“走转改”精神,有较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2023年度文博领域重点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重大部署,反映文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展现加强文物保护、保障文物安全、深化考古研究、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与社会文物工作、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聚力文物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提升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就,反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文物工作的生动实践。

  (三)内容丰富、主题鲜明。①消息作品要求新闻性、时效性强,语言简明扼要、表述精准,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②评论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论据准确、论证有力,结构新颖。③通讯与深度报道作品要求主题鲜明、事实准确,角度独特、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活泼,评议、刻画到位。④系列报道要求时代性强,体现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⑤广播电视作品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⑥网络作品要求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新颖美观、富有特色。⑦媒体融合作品要求内容丰富,技术应用效果好,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四)传播广泛、社会效益明显。作品吸引力感染力强,受众认知度高,社会影响力大。

  四、项目设置

  本次推介活动设特别推介、单项推介和优秀组织推介三类,推介总数约60个。

  (一)特别推介

  紧扣文物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国家文物局各项重点工作,充分展现文物事业发展突出成就,突出反映文物系统干事创业良好精神面貌的重大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等,可列为特别推介。

  (二)单项推介

  1.报纸期刊类

  在报纸期刊上刊发的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摄影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2.广播电视类

  在广播电视上播发的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访谈节目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3.网络类

  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刊发的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4.媒体融合类

  在多媒体平台播发的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品牌栏目、融合创新等类别中的优秀作品。

  (三)优秀组织推介

  围绕2023年文物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全方位开展文物新闻舆论宣传,取得突出成效的媒体单位可评为组织奖。

  五、推介与报送

  本次推介活动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其中个人自荐参评作品不超过5件(含5件),单位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30件(含30件)。参评作品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纸质材料以寄出日期为准,电子材料以收件日期为准。

  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推荐作品须由单位填写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1,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作品须由参评人员填写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2,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作品须报送参评材料一式12份,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套材料都由推荐参评作品表和参评作品组成,推荐参评作品表在前,参评作品在后,装订在一起。

  3.按照项目设置,各类参评作品应包括如下材料:

  (1)报纸期刊类:须提供刊登参评作品的报纸、期刊原件或清晰复印件,通讯社作品提供文字打印件;

  (2)广播电视类:原版播出音视频复制件(存储U盘1份);

  (3)网络类:参评作品网络截图打印件;

  (4)媒体融合类:参评作品全屏截图打印件,参评作品二维码打印件。

  4.报送方式:

  (1)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wwhaoxinwen@163.com,注明“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投稿”,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电话。

  (2)纸质材料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新闻传播中心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推介活动办公室,邮编:100007。请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投稿”。

  联系人:赵军慧

  电 话:010-84078838转6165

  传 真:010-84079560

  点击下载推荐参评作品表

附件1: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1.doc
100b8078a0dde752cc32323dde39deb2.doc (30.00 KB)
附件2:2023年度文物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表2.doc
6460a7b6a64337b754e3f19e4cc1afc6.doc (1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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