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9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9处,其中巴州区7处、恩阳区2处、通江县10处、南江县4处、平昌县6处,类型上包括古遗址1处、古墓葬2处、古建筑7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5处、其他1处。
开展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公布工作,是文物保护工作中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对全市优秀文化遗产的再提炼,对加强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