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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摸清文物家底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在蓉展开西南片区轮训

2024-04-02  四川省文物局  

  3月31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西南片区轮训)在成都开班。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现场授课详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形势、总体方案和工作要求,带领参训学员深刻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普查总体方案和工作要求。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的普查机构骨干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对于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深远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全国共登记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起至2026年6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司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邓超介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基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从快速发展后期转向平台发展期的时代特点,基于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将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了普查对象。基于对文物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更加全面和丰富的认识,完善文物认定办法和标准,将具有保护价值的古老建筑,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普查登记对象。普查范围则涵盖了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个类别。

  据悉,作为文物大省的四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相关工作已经启动,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省级领导小组,督促各市县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普查队伍、落实普查经费,把握节奏节点、严格质量标准、强化工作合力。此外,四川通江县古墓葬、安岳县石窟寺及石刻国家级普查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为第二阶段实地调查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工作基础。未来,四川将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决策部署完成文物普查各项任务。

  此次培训由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四川省文物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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